根据《水利部人事司关于做好水利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送及信息披露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事劳〔2023〕14号)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予以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应发工资总额(万元) |
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人)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 |
|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万元) |
|||
世界杯竞猜app2022_腾讯推荐 |
3948.88 |
0 |
343 |
11.51 |
备注:1.应发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本企业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在岗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包括内退职工。
3.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为报告期内12个月平均的在岗职工人数。
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报告期内应发工资总额与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之比。